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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深圳、上海、苏州、北京政府纷出手!

地产号 2021-02-21


疫情如火,救市如救火,在一轮房企捐助、减租,金融增强流动性之后,

各地政府纷纷出手!


福田宣布驰援企业!

推出应急扶持政策11条:减免租金、专项支持…


深圳福田推全国首个县区防疫应急扶持政策,企业最高可获两百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的有关工作要求支持福田区重点行业和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落实“六稳”福田区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以下

应急扶持政策



本政策的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较为直接的福田区重点行业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商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建筑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会展业和科研技术服务业等民营中小企业以及为上述行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机构。

01

租金减免支持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份减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租金50%。
鼓励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股份合作公司支持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业主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02

生产经营支持



支持企业积极防控疫情、发展生产,对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
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依法缴纳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03

贷款贴息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

04

融资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予以新增贷款或对到期的贷款予以续贷或展期,协助企业渡过难关或帮助企业实现平稳发展的,在2020年金融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并在本年度银政合作上予以优先考虑。

05

贷款保证保险支持


鼓励辖区保险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协助辖区企业得到银行贷款的,对保险机构发生的风险予以最高50%的补偿,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06

 核心人才支持


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抗击疫情、坚持创新创业,为企业核心员工购买“核心人才综合险”的,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中“科技保险支持”支持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0万元额度的保险费用支持。


07

攻关项目支持



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给予省、市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08

劳动用工支持


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员工社保支出,按照其实际支出社保金额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09

招工支持



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专项支持。


10

服务支持



与深圳市贸促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收集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的需求,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11

叠加配套支持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本政策由福田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本政策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适用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满后根据疫情情况另行研究。


来源:幸福福田


上海出台企业减负政策!返还失业保险费、延长社保缴费…



在2月3日举行的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公布: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同意,将实施以下减负措施,包括: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月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等。详见↓



一、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本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二、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本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三、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四、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来源:上海市人社局


苏州宣布!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苏“惠”十条

 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简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苏“惠”十条)。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2.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3.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在苏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动苏州银行、苏州农商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市工信局、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二)稳定职工队伍

5.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市人社局、财政局)


6.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市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社保中心)




(三)减轻企业负担

7.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市国资委,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市税务局)


9.延期交纳税款。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市税务局)


10. 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市工信局、科技局)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苏州遵照执行。由市工信局会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北京19项重磅措施力挺防疫阻击战


2月3日,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涵盖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加大防控资金支持力度、精心做好企业服务、发挥科技创新对疫情防控支撑作用、加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等5个方面,共19条具体举措。对于这些措施,从业人员和专家给予了积极肯定。


■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


在优化审批方面,《措施》提到,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20年1月1日-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目前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天竺海关、北京车站海关、北京邮局海关、北京朝阳海关等均已设立进口救援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对进口防疫物资安排专人值岗,预先了解防控物资入境情况,提前审核相关单证,为相关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确保防控物资随到随验、第一时间全速通关。”北京海关综合业务处副处长王宝全介绍说。


■减租保供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


《措施》提到,按照“市管批发、区管零售”原则,加大对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协调和服务保障力度,统筹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强化政府储备和货源组织;严格落实各区属地责任,做好属地生活必需品零售供应。


好邻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期间,尽管整体销售成绩并不理想,但是社区绿标店的销售额比同期高出1倍,其中,生鲜、粮油等商品增长2-3倍。然而,面对激增的需求,对于部分企业的供应链来说面临着极大的考验。与此同时,面临返京人数陆续增加,销量、订单量持续增长,接下来,零售企业将进入一轮新的攻坚。及时推出的各项措施对于零售企业来说确实是利好消息,能缓解一些当前供应链的压力问题。好邻居也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落实企业责任,努力做好门店必需品供应。


■实施灵活用工政策


《措施》要求,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


《措施》表示,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认为,文化行业仍主要属于人力密集行业,成本压力较大。此次北京市政府发文延迟征收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的社会保险,一定程度上帮扶企业,降低经营压力。


■启动线上续贷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如何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成为政府关注的重点。《措施》要求,要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启动线上续贷机制。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于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公司债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指导其用好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动性危机,渡过难关。


长安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副主任陈科表示,该文件更多会对北京地区现金流已经受到影响的企业产生利好,而在疫情产生的窗口期启动线上续贷解决了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可能也会改变企业的一些经营模式,例如由线下转至线上,对整个中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


■促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


《措施》第16条指出,促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要深入实施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鼓励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联合开展筛选排查、物资调配等智能应用研发。完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线医生咨询平台,支持医疗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及产品示范”。


实际上,2月1日已经上线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线上医生咨询平台”由北京医学会主办,百度作为联合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平台整体运营,百度旗下在线咨询产品“百度问医生”同步接入该平台。


百度内部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凡是在病毒分析、疫苗研制、药物研究中如果需要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百度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依托百度飞桨平台提供亿级算力,加速这一个研究过程。不对具体研究方法做限制。


■对涉疫情防控企业信贷申请“特事特办”


《措施》明确提出,应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引导辖区内各金融机构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企业信贷申请“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尽快发放。


第二是通过央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相关直接参与防控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运输和销售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第三则明确,鼓励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接受治疗或隔离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郭晓蓓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措施一是体现了政策上的高度重视和扶持,二是短期医疗服务市场空间打开,三是对医药创新产品研发、生物医药、基因研究等将持续利好。


■加强医疗费用保障


在发挥财政及医保对疫情防控支持作用的措施中,《措施》提出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救治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同时,《措施》表示,要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源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助。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北京市社科院助理研究员王鹏认为,政策面向抗击疫情一线的医疗护理人员以及参与疾控的相关医疗人员,充分发挥了政府的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的激励作用,相关补贴证明了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冲锋陷阵在一线的医护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激励,可以让前线团队得到切实保障、振奋士气,有利于下一步的疫情防控。(北京商报)


地产号在【每周地产评论】呼吁:疫情冲击中国经济,应尽快启动更大“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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